
關于完善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公告公示信息的通知
瀏覽次數:296 日期:2018-06-08 00:00:00
各有關單位:
為加強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的管理,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,維護我省水利工程招投標信息采集發布的完整性、及時性和有效性,各招標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《山東省水利廳關于山東省水利工程電子招投標系統投入使用的通知》(魯水建函字〔2015〕150號)、《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》(發改委第10號令)的要求,及時發布項目公告和公示信息,包括項目的招標公告、評標結果公示、中標結果通知公示、中標結果通知書發送、變更公告及變更公示等,特別是評標結果公示、中標結果通知公示及中標結果通知書發送環節,是招標流程完整性的關鍵環節,應及時發布。未及時發布公告公示的招標代理單位,請于6月8日前,對自2018年1月31日以來已完成招標流程的項目進行信息完善補發。到期未整改完畢的招標代理單位,系統將自動暫停登錄功能直至整改完成。